各工程管理行业相关部门、单位和学会团体会员、专业委员会:
根据《上海市工程管理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奖励办法》)及《上海市工程管理科技创新奖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上海市工程管理学会(以下简称学会)将组织开展2025年学会科技创新奖的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前沿性、开放性、包容性,鼓励自主创新,促进工程管理与产业发展紧密结合,推动创新成果转化。
二、评定等级
科技创新奖的申报奖项分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三、奖励范围
科技创新奖的奖励范围包括基础研究类和应用研究类。
四、申报主体
1.上海市行政区划内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及其他相关企事业单位。
2.从事工程管理相关业务的科技工作者。
五、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奖励办法》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组织梳理审查,编报完整材料,根据实际情况在申报表上签署推荐意见。
1.多部门完成的项目,第一申报单位应负责协调各参与单位,经各参与单位盖章后的申报表方能生效,并由第一申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负责报送学会。
2.凡申报项目存在争议的,在争议解决之前不得申报科技创新奖。
3.已获国家级、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或全国性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奖励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经查实将取消下一年度推荐单位推荐资格。
六、申报条件
1.申报各等级奖项的评定条件详见《奖励办法》。请申报者根据项目科技创新水平对照奖项等级如实填报申报等级。
2.申报2025年科技创新奖的项目为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项目。
七、科技创新奖申报材料
1.申报项目应认真填报《上海市工程管理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表》。申报材料包括书面申报材料原件1套(申报表和附件材料的合订本),电子文档1套(含word、pdf两种格式)。
2.附件材料包括论文(含检索报告)、专著、专利、奖励证明、符合要求的鉴定(评审、验收)意见、技术检测报告、由有关部门出具的项目应用效果证明、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证明等。
3.申报表上主要完成人、完成单位应按贡献大小进行排序,须与科技成果鉴定(评审、验收)等材料上的排序一致,并在书面材料中确认签字或盖章。
八、科技创新奖申报方式和截止时间
2025年科技创新奖申报需采用寄送书面材料及发送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即:寄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同时通过学会邮箱(shgcglxh@163.com)发送《上海市工程管理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表》及附件材料等。寄送的快递件上需注明“申报科技创新奖材料”。
2025年科技创新奖申报截止日期为2025年8月10日(以邮寄日期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九、科技创新奖评比
学会组成科技创新奖评奖委员会,并邀请专家成立评审组,依据《奖励办法》、《实施细则》、评奖流程、评奖纪律等,对申报项目进行严谨、公正的多轮评审,产生各等级奖项。获奖项目将向社会公示,并召开表彰大会,颁发证书。
附件1 2025年上海市工程管理学会科技创新奖申报书.doc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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